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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天津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创造条件,先行先试,探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自主创新的新机制和新政策。加大财政资金对滨海新区研发及成果转化的引导性投入,积极探索官产学研金相结合、利益共享的新体制和新机制,吸引风险投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研发与转化。试行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企业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配套政策和法规,支持企业加大研究开发投入。试行加快跨国公司本地化技术转移与扩散的政策,推动合作研发和技术扩散。探索科技政策、产业政策、投融资政策和人才政策一体化的途径,率先形成一套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
  二、津西知识创新与孵化基地
  以地处津西的高校密集区和新技术产业园区为核心,充分发挥知识智力资源密集的优势,强化知识创新、人才培养、企业孵化功能,形成原创能力强、科技人才密集、创新创业活力强的知识创新与孵化基地。
  1.强化知识创新功能
  充分发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及其周边高校、科研院所的知识创新主体作用,进一步吸引和集聚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高校、科研机构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互动,整合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的科技资源,面向新材料、绿色能源、信息技术、生物制药等优势领域,加强首席科学家领军的知识创新平台建设,显著提高知识产出水平,建成全国一流的知识创新基地。
  2.强化人才培养功能
  面向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需求,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造就满足多方面需求、结构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依托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医科大学等高等院校和各类科研院所,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依托高等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培训模式,培养高技能人才和技能型紧缺人才,建设服务天津、辐射全国、手段先进的规模化技术人才培训基地。
  3.强化科技企业孵化功能
  以新技术产业园区为核心,充分发挥其周边高校及科研院所密集的优势,集成产、学、研等各类创新资源,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多级孵化力度。重点建设生物医药园、新材料园、软件园等专业孵化器,鼓励发展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等其他各类孵化器。积极引进各类创业人才,承接国内外知识创新成果,孵育一批科技含量高的科技型企业,成为我市设施完备、服务一流、功能完善、创新能力强的重要孵化基地。
  三、京津塘高新技术产业带
  京津塘高速公路沿线分布着中关村高新区、廊坊开发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滨海新区等产业区,是全国自主创新能力最强的高新技术产业带。要依托京津冀的研发和产业化优势,加强沿线城市及其开发区的协调机制建设,促进区域分工与合作,引导产业合理布局、科技创新资源合理流动和集群化发展,形成我国近距离配套齐全、产业链完整、创新支持能力最强的高新技术产业带。
  1.加快京津塘高新技术产业带的规划建设
  在国家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和京津冀科技发展规划的指导下,制定京津塘高新技术产业带(天津段)建设发展规划。合理规划武清开发区、北辰开发区、东丽开发区、滨海高新区、空港物流加工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塘沽海洋开发区等的产业分工和布局,完善产业协作链条,推动移动通信、软件、生物、现代中药、现代物流、海洋科技、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的跨区域集聚发展。
  2.建立京津塘高新技术产业带协调机制
  建立政府和民间的高新技术产业带协调组织,促进产业带各节点的合作和交流,形成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协调推动机制。通过政策引导,共建共享产业带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人才、资金、信息等创新要素的流动。引导产业带各城市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关系,形成以企业为核心的产业技术联盟。营造滨海新区良好的产业化环境,积极促进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智力资源和科技成果向滨海新区转移和转化。
  四、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
  积极推进多层次、多种类型的跨区域科技合作,促进地区间的科技资源合理配置、互惠共享。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利用好两种资源,在开放中实现科技的跨越式发展。
  1.重点推进以京津冀为核心的国内科技合作
  落实京津冀科技发展规划,持续推进京津冀科技合作。重点开展与科技部等国家部委,中科院、军事医学科学院等国家级科研院所的合作,吸引北京及中央所属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集团在津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科技合作。从共同需求切入,积极开展和推动环渤海地区各方的科技协作与交流,联合解决区域发展中的重大科技瓶颈问题,增强科技创新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开展与国内其他省市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广泛集聚和吸纳国内科技资源,发挥天津作为科技中心城市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的作用。
  2.积极促进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主动寻求国际科技合作和交流,积极开展面向欧美发达国家的科技交流,稳步发展与东北亚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合作。鼓励跨国公司在津设立研究开发机构,促进外国资本积极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吸引和培育国际知名的中介机构,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展海外并购,在海外设立研究开发机构或产业化基地,加强海外科技园、企业孵化器的合作共建。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支持本市科学家和科研机构参与国际和区域性的科技合作项目,提高科研人员参与国际科技合作和交流的能力。

第六章 政策与措施

  一、制定落实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
  1.全面落实国家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强化落实本市已有的关于促进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税收优惠和产权激励政策。设立专项资金,组织对重大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实施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制定和落实企业化转制科研院所产权制度改革和提高创新能力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实施扶持科技中介机构的政策措施。
  2.围绕企业的重大科技需求,完善企业牵头实施科技计划项目的机制,引导科技资源向企业集中。完善技术转移机制,促进企业参与创新成果的集成与应用。推动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共同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和中试、孵化机构。
  3.充分发挥金融工具对企业创新活动的支持作用,建立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规模,探索科技型企业多种融资模式。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规模,完善资助方式,加大支持力度。
  二、建立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1.各级政府切实依法保证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市和区县两级政府编制预算和预算执行中超收分配,都要体现科技投入法定增长的要求,强化政府调动全社会资源的配置能力,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
  2.调整科技投入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对重大科技专项、科研基地、科技队伍建设、科技基础条件的投入力度,加强对应用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社会公益研究的支持,形成更加符合公共财政的投入结构。加强对政府科技投入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率。
  3.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积极引导企业和全社会增加科技投入,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大幅度提高全社会科技投入水平。探索发展新型金融工具,采取贷款贴息、担保、信用体系等有效手段,鼓励民间资本、金融资本、国际资本对创新活动的支持。
  三、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和创新文化建设
  1.利用重大科技任务引进、培养和凝聚高层次专家和团队。使用好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在本市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中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标,积极引进吸纳海内外高级人才,推动人才、基地和项目一体化发展,以科技事业的大发展,吸引、凝聚和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
  2.加强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大力发展高等教育,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大力开发科技人力资源,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调整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发展成人教育、在职培训和其它继续教育,全面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和培训工程,造就多层次科技人才队伍。
  3.支持企业人才建设。引导企业加大人才投入,允许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对技术和管理骨干实施股权激励等政策;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围绕企业的重大技术难题,打破单位和部门限制,允许兼职兼薪,建立产学研之间的人才交流机制,鼓励和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从事企业科技开发工作。
  4.构建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创新创业文化环境。落实人才政策,切实提高知识分子和科技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推动创新文化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制度和氛围;不断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力度,健全科普工作体系,全面提高公众文化素养,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建立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实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
  1.制定并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强化科技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管理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和行业协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重要作用,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提高本市科技创新水平和能力。
  2.建立和完善地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健全行之有效的地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和保护力度,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3.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保障,大力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的能力,鼓励和保护科技人员创造和转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4.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鼓励有条件的重点行业以专利为基础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建立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和技术发展需要的技术标准推进模式和运行机制,力争在具有市场优势和原始创新突破的技术领域,形成国家技术标准或国际技术标准。
  五、加强科技法规体系建设
  1.落实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对上位法进行跟进与细化,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与规章。制定并实施《天津市科学技术条例》、《天津市科技投入条例》、《天津市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天津市科技资源共享条例》、《滨海新区创业投资有限合伙条例》等法规。
  2.针对颁布的科技法律法规,加大执行力度,加强执法监督,为科技发展良性运行奠定法制基础。
  六、加强科技发展的决策和组织协调
  1.将科教兴市战略上升为天津发展的核心战略地位,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建立各级政府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领导责任制度,强化依法行政。加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与政府科技执政能力建设,提高科技发展战略决策信息收集、研究、传递效率,保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2.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部门之间统筹配置科技资源的协调机制,围绕关系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战略目标,统筹规划,组织和整合创新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改革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避免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加强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的有机结合,鼓励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联合培养研究型人才。
  3.遵循科技创新的系统规律,注重不同创新阶段的联系与衔接,进一步强化项目集成,调整科技计划体系和管理模式;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创新;强化科技计划项目的评估和信用体系建设;根据项目的市场化程度,按照政府主导、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组织方式,分类实施。
  《天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是指导未来我市科技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加强领导,制定有效的措施。一是建议由市委、市政府颁布“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确保各项任务落实;二是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一些重大科技问题,从纲要中遴选若干重点,纳入“十一五”规划,陆续启动实施,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要落实好国家科技大会相关政策,由市政府牵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紧研究制定若干具体的配套政策。总之,未来15年,是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转折期和战略机遇期,我们必须增强科技发展的紧迫感与使命感,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历史性机遇,振奋精神,迎头赶上,为率先建成创新型城市做出不懈努力!

  天津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期间,是加快实施“三步走”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加快建设滨海新区的关键时期。我市科技发展要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把握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特点与趋势,加强自主创新,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为此,根据《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津政发[2006]7号)和《天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编制本规划。
  一、“十五”科技发展回顾
  “十五”以来,天津科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步走”战略目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组织实施了33个科技专项和6个科技工程,共落实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2020项,其中科技攻关计划项目562项、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765项、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98项,加快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步伐,推动了产业技术和结构的升级,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圆满完成了“十五”科技发展规划的各项任务。
  (一)综合科技进步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国家公布的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结果显示,自1995年以来,我市科技综合实力一直保持全国前列,近四年连续位居第三。2001年至 2004年的四年中,我市累计获得国家科技项目资助经费达6.5亿元。建成了一批有影响的国家级研发与产业化基地,在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生物芯片、中药现代化、纳米材料、绿色电池、电动汽车、水资源及综合利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等领域形成了较明显的科技优势。科技队伍不断壮大,两院院士由2000年的20位增加到2005年的31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79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04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者 3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0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1人。2004年,全市科技活动人员7.88万人,科学家与工程师 5.56万人,万名公民中科技人员达79人。
  (二)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形成
  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增强了46个驻津和113个市属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与发展能力,一批国家驻津科研院所成为国内相关行业设计及工程总承包的龙头单位以及关键技术研发、技术标准制定和质量检测的核心单位,72个市属开发类科研院所完成企业化转制。建设完善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10个,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5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0个,国家级成果推广中心6家。建成市级研究中心8个、工程技术中心17个、企业技术中心140个。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40个,其中3个为国家级创业中心。大型科研条件设备共享信息网络正式启动,汇集了全市102家单位的大型科学仪器1000多台。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和北方技术交易市场等机构不断探索新的运转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市高新区、市开发区、保税区已经成为天津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聚集区。
  (三)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全市专利申请量由2000年的2787件增加到2004年的8406件,专利授权由1611件增加到2578件。专利申请量首次上升到全国第9位,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居全国第6位,2004年专利授权同比增长23.4%。2001年以来的4年中,我市共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45项,取得市级重大科技成果4831项,技术交易额累计达到153.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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