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游局关于旅游安全“双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政办〔2006〕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旅游局制定的《福州市旅游安全“双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福州市旅游安全“双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六年六月)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旅游安全工作,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
福建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印发的《福建省旅游安全“双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由福州市旅游局负责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在全市开展“双百”(百日大排查,百日大整改)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结合福州旅游安全工作实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突出重点,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落实责任制,努力创造全市“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良好旅游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百日大排查,百日大整改”的专项整治,完善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管体系,重点是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消除事故隐患,强化防范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健全旅游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机构
由福州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承担市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职能,市旅游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市建设局、林业局等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负责本系统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整治工作。由福州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联系人:邹小莪、鄢榕华,电话(传真):(0591)83338169、83322192。
各县(市)区要成立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切实保证“双百”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各相关旅游企事业归口管理与监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