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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关于做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关于做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6]78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质监局《关于做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做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
(省质监局 2006年5月)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及《中国产品质量监督监管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国质检质[2006]64号),为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方面的作用,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现就做好我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重要性
  电子监管网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系统对入网企业的每一个产品标注数码信息,消费者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途径查验商品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可通过网络迅速掌握产品营销信息,执法部门可以随时掌握有关假冒产品的信息并采取处置措施。推广电子监管网对于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名优产品,提高政府监管水平,转变政府职能,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促进全省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和构建和谐青海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大推广力度,切实将这项有利于群众、有利于企业、有利于社会的“德政工程”抓紧抓实抓好。
  二、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推动、企业自愿、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和“明确目标、重点突破、分步推进”的方法,在“十一五”期间按照产品类别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电子监管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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