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非煤矿山安全检查组。牵头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检查组。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5.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组。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6.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组。牵头单位:市地方海事局。
7.消防安全检查组。牵头单位:市消防支队。
8.建筑安全检查组。牵头单位:市建委。
9.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组。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0.中小学校安全检查组。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三)宣传咨询日活动。
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定在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即6月11日为宣传咨询日。市级活动地点定在田家庵区政府门前路段。
1.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就安全生产月主题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开展宣传和咨询,发放各类宣传品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委员会、公安局(消防、交警、治安)、卫生局、教育局、气象局、煤炭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公用事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淮南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和淮南供电公司等单位在田家庵区政府门前路段设置宣传咨询台。各县区、企业可选择在城区中心地带、商业区、繁华大街、广场等公众场所举办宣传咨询活动。
2.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主题签名活动。
3.市公安局(交警)、市交通局(运管)、市公用事业局(客管、公交)等部门安排宣传车,在城区主要道路巡回宣传。
4.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现场检查指导宣传咨询日活动。
5.各新闻媒体集中采访报道宣传咨询日活动情况。
(四)开展“生命之歌”歌曲征集活动。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参加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省音乐家协会、马鞍山市联合举办的“生命之歌”歌曲征集活动(活动方案另发)。
(五)组织参加“平安中国”--《
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从各单位、各行业预赛中选拔优胜队参加全省复赛(活动方案另发)。
(六)组织参加全国劳动安全防护知识竞赛(活动方案另发)。
(七)参加“安全发展”高层论坛活动。组织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国家安监总局等联合举办的“安全发展”高层论坛活动(活动方案另发)。
(八)在新闻媒体开展专题宣传报道等。
1.宣传我市十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