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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淮府办秘〔2006〕48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6〕39号)精神和省六部门皖安监综〔2006〕100号文件的部署,市政府决定于2006年6月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安全发展”这条主线,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面向全社会,组织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注重实效,大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着力强化各级干部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各项要素落实到位,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为实现我市奋力崛起提供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三、活动时间
  2006年6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6月11日。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国安全生产月”全市性活动的组织实施,并综合指导各县区、行业、部门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编制、发放有关宣传材料,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2690676,传真:2690163。
  主 任:汪景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杨舒生(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献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吉让(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罗志银(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钱若芙(市总工会主席)
      张东彬(市煤炭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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