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郑政文〔2006〕1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信用社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3〕12号)精神,为做好郑州市市郊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改革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郑州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筹建工作领导小组)。
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制定筹建方案及相关配套方案;确认农村信用社的净资产,并拟定净资产确认书和净资产处置报告;组织郑州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辖内各农村信用社签订合并协议(意向);组织郑州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各农村信用社召开理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通过自愿取消各自法人资格,合并组建郑州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决议,审议通过筹建工作方案及其他配套方案并形成相关决议;组织召开发起人大会,签订发起人协议书;对原郑州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社员股金、各农村信用社社员股金、存款化股金进行清理、确认;拟定社员代表、理事、监事、理事长、监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选举、产生办法,并酝酿、推荐候选人;拟定联社章程、主要管理制度、“三会”议事规则、筹建工作报告、内部职能部门设置方案、经营方针和发展计划等草案;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对理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具综合鉴定;组织召开创立暨首届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有关报告、章程、制度、方案、计划,选举产生理事、监事、理事长、监事长等;向河南银监局提交筹建和开业请示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筹建的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郑州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柳身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贺广勋 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艳丽 河南银监局合作处处长
崔晓芙 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处长
姬瑞朝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郑州市办公室主任
周可军 市郊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
成 员:杨士海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王志民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