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根据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加强兽医队伍和工作能力建设

  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官方兽医是指经资格认可、法律授权或政府任命,有权出具动物卫生证书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现有兽医工作人员要通过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并经资格认可、政府任命等办法,逐步进入官方兽医队伍。

  逐步实行执业兽医制度。从事动物疫病诊断、治疗和动物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执业兽医资格。各地要通过成立兽医行业协会等方式,实行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基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中分流出来的乡镇兽医人员,依法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已参保的分流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鼓励和引导乡镇畜牧兽医站分流人员领办、创办经营性兽医服务实体。

  切实加强兽医工作能力建设。重视和加强兽医教育,保证人力资源储备,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兽医科学研究,完善动物疫病控制手段,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提高科学防治水平。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跟踪研究国际动物卫生规则。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技术推广、疫情测报等机构的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养殖水域的生态环境监测和水生动物病害防治监控工作。

  五、建立完善兽医工作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保障机制。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工作所需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对兽医行政执法机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保证其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费用。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扑灭以及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等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按国家规定收取的防疫、检疫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经费使用情况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二)加强动物防疫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对动物防疫体系等公共服务投入的长效机制,尽快充实和改善各级兽医工作机构的设备、条件,建设各级兽医实验室,提高诊断、检测能力和生物安全水平。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物资贮备制度,完善扑灭动物疫情的基础设施。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