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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06年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紧研究制定省级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公布后的后续监管办法,进一步规范许可审批项目收费行为。(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牵头)
  加强非公有经济的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我省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的政策规定,抓紧起草制定《青海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省政府法制办牵头)
  稳妥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修订完善《青海省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试点意见》,在今年海西州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在全省展开。(省编办牵头)
  三、继续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培育和发展优势特色经济。积极落实《省属企业国有资本调整方案》,加快实现我省大中型骨干企业以资本为纽带的联合与重组,扩大企业资本总量,积极培育和发展具有资源优势和有特色、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大企业集团。加快省物产集团、省煤业集团等企业主辅分离工作进程,力争年内全面完成我省大中型国有企业的主辅分离工作。对主营业务差、债务冗员包袱重的企业,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改制和调整力度,重点推进青海第一机床厂、青海山川铸造铁合金集团公司、青海丁香集团公司、格尔木自来水公司等企业的破产工作。(省经委、省国资委牵头)
  继续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革。积极做好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工作,努力实现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加快西部矿业股份公司等企业的上市工作进度。通过规范上市、合资合作、相互参股等形式,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相互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在2005年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文化、科技、新闻出版企业改制,加大国有资本退出力度,实现政企分开。 (省经委、省国资委牵头)
  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董事会制度,规范董事会议事规则;健全监事会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业绩考核及年薪制,积极探索经营者持股、股票期权等多种长期激励方式。继续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改进企业营销管理、资金管理、有形资产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经营机制转换和管理创新。 (省经委、省国资委牵头)
  进一步完善经营责任制,理顺地方监管体制。继续完善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切实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结合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落实监管任务,理顺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省经委、省国资委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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