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津E牌照出租车养路费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津E牌照出租车养路费标准的通知
(津价费[2006]109号)


市市政工程局,各区、县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为缓解成品油涨价对出租行业造成的影响,减轻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负担,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降低我市津E牌照出租车的养路费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津E牌照客运出租车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由现行的每吨每月200元调整为140元。按照养路费征收办法规定,津E牌照客运出租车以半吨计费,即:每月每车7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