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津E牌照出租车养路费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津E牌照出租车养路费标准的通知
(津价费[2006]109号)
市市政工程局,各区、县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为缓解成品油涨价对出租行业造成的影响,减轻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负担,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降低我市津E牌照出租车的养路费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津E牌照客运出租车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由现行的每吨每月200元调整为140元。按照养路费征收办法规定,津E牌照客运出租车以半吨计费,即:每月每车7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