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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关于贯彻落实创新市县党校办学体制深化党校教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本区正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和基层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4.本县级市副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和基层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广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党员干部的培训由广州市组织人事部门统筹安排。
  三、成立教学协调小组,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协调指导
  市委党校要充分发挥对分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统筹作用。市委党校成立在校委会领导下的教学协调小组,组长由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党校校委委员、各区(县级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或专职校长)组成。教学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市委党校及其分校的学制设置、教学内容、教学计划、师资调配和教学考评,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分析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干部培训工作新路子。
  四、优化整合党校教学资源,统筹调配师资
  按照优化配置、资源共享的原则,建设高素质的党校师资队伍。建立全市党校师资库,整合优化区(县级市)委党校师资力量,统一调配市委党校及分校授课教师。切实加强对党校教师的培训,有计划地通过进修学习、挂职锻炼等途径,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适当引进一些党性强、学历高、有志于党校干部教育事业的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深化党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促进党校教师队伍建设。
  五、统筹利用社会资源,建立一支党校兼职教师队伍
  坚持党政领导干部到党校作报告的制度,各党校要根据课程设置和党员的需求,设计好教学专题,邀请市、区(县级市)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到党校作报告,并且形成制度。同时,要注意在把好政治关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其他社会资源,聘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中学有所长、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担任党校兼职教师,对师资力量尽可能实行社会化配置。
  六、科学设置教学内容,完善教学布局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按照“理论基础”、“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和“党性修养”的党校教学布局及“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要求, 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行政能力为重点,紧密结合广州实际, 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着重研究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同时立足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行政管理能力,设置核心课程,优化教学专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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