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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2006年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深化重点对象、重点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积极探索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形式方法的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质量和效果。
  1.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在巩固原有学法用法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普法部门要探索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对领导干部学法内容、课时、考试、考勤、效果的综合评估实行信息化管理,推动法制教育向科学化、规范化、数字化管理模式转变。制作《广州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手册(电子版)》,辅助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运用。
  2.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平台建设。配合授课、讲座等已有方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络平台资源,推广应用远程教育、继续教育和通过网络实行全市公务员统一学法考试,市在部分单位组织试点之后,逐步在全市公务员队伍中推广应用,待成熟后逐步扩大到企事业单位。各区、县级市普法部门,也要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加强这方面的应用研究,切实提高公务员的学法用法效率。
  (二)深入抓好来穗经商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水平。
  1.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市、区两级普法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宣传、公安、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工商、工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等部门和社团组织密切合作,对企业普法工作统一部署规划、组织实施、指导检查。不断深化和完善企业管理者学法培训制度,进一步推动企业员工和来穗经商务工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把对来穗经商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同法制宣传教育进行统一安排。各级普法部门要加强对来穗经商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的研究,并注意同劳动用工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密切协作,抓好“三个结合”:把依法治企与来穗务工人员教育管理结合起来、职能部门的综合教育管理与企业自主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分散教育管理措施与集中教育管理措施结合起来。同时,结合提供服务,从劳务出入口入手,按照“谁主管、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将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的平台前移,通过岗前、在岗和领取IC卡暂住证时宣传法律法规、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提供法律服务,以及运用个案开展典型教育等多种形式,提高宣传针对性。
  (三) 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大力加强农村村民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广东省“十百千万”工程,市普法领导小组成员要深入挂钩镇、村,加强对农村普法工作的指导。有农村的区、县级市普法部门,要针对我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农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开展针对性强的法制宣传教育。以解决当地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村民关注的涉法问题为重点, 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依托,运用贴近民情、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村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和谐发展。
  (四)大力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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