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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重点做好的工作事项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重点做好的工作事项的通知
(穗府办〔2006〕19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现将《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重点做好的工作事项》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工作。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重点做好的工作事项

  一、努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一)加快建设东部、花都、南沙三大汽车产业基地。(牵头单位:市经贸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国土房管局、外经贸局、规划局)

  (二)推进东部石化基地、南沙临港石化基地建设,抓好80万吨乙烯改扩建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贸委、国土房管局、规划局、黄埔区政府、南沙区政府)

  (三)着力创建以广州国际生物岛和广州科学城为核心区,番禺、从化、白云和花都为拓展辐射区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贸委、科技局、外经贸局)

  (四)加快广州空港、南沙、黄埔三大国际枢纽物流园区建设。(牵头单位:市交委;配合单位:市经贸委、外经贸局)

  (五)加快珠江新城金融商贸区建设,引导金融机构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国土房管局、规划局)

  (六)启动旧机场商品交易市场和国际采购分销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市经贸委;配合单位:市建委、国土房管局)

  (七)抓紧推进广州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市建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局)

  (八)组织好迎接瑞典“哥德堡号”仿古商船访穗工作,建设好黄埔古港、南海神庙等著名历史文化景区。(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建委、文化局、黄埔区政府)

  (九)加快电力设施建设和电网改造。(牵头单位:广州供电局;配合单位:市建委、经贸委、国土房管局、规划局)

  二、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增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能力

  (一)按照国务院的批复,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并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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