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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五、加速发展新型农机服务业

  各地要将农机服务作为农业的一个重要服务产业来谋划,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农村劳动力的充分就业与稳定转移。大力发展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建立完善以基层新型农机站、农机合作社等专业服务组织为龙头,农机大户为主体,农机户为基础,农机协会为纽带的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体系,形成以市场为导向、投入多元、功能齐全、服务高效的农机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机化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机手。积极培育完善和规范农机服务市场,鼓励、扶持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农机销售、维修、作业、运输“四大服务”,继续扩大农机跨区作业领域和规模,努力探索农机合同作业、订单作业、“一条龙”作业等农机共同利用新的实现形式,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和产业化发展。

  六、不断提高农机管理工作水平

  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农机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全面提高依法管理农机水平。要加强农机管理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农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强化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格管理。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开展以创建“平安农机”为目标的农机安全“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活动,依法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加强农机维修管理,严格农机维修技术资格准入制度。强化农机产品质量监管,不断完善农机试验鉴定和认证制度,搞好先进适用机械的鉴定选型和目录管理。加强农机作业标准化建设,围绕重要农时、主要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制定完善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和技术规程。加强农机服务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一站式”服务大厅和“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建设活动,推行承诺服务和便民服务,不断提高农机行政服务效能。

  七、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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