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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渝办发〔2006〕14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第十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厦洽会")将于2006年9月8-11日在福建省厦门市举行。"厦洽会"是中国目前惟一的国家级投资及贸易洽谈会,由商务部主办,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联合国工发组织(UNID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际金融公司(IFC)、世界投资促进机构协会(WAIPA)协办。"厦洽会"以投资促进为主线,以"引进来"和"走出去"为主题,突出全国性和国际性、投资洽谈和投资政策宣传、国家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对台经贸交流。本届"厦洽会"将举办大型展览会、国际投资论坛、海峡两岸经贸合作论坛、民营企业"走出去"研讨会以及中国西部地区投资优势介绍会等多项专题活动。

  为了充分利用这一国家级、国际性招商与贸易平台,扩大我市对内对外开放,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将作为成员单位组团参展参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厦洽会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06年9月8-11日

  (二)地点: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二、重庆代表团组织机构

  主 办:市人民政府

  承 办:市外经贸委

  团 长:市政府副市长吴家农

  副团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学斯

  秘书长:市外经贸委副主任邹小平

  有关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作为分团团长。

  三、组团参展方式

  (一)参展方式

  为增强展出效果,重庆团采取"统一设计、统一布置、整体展出"的方式。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合适展位。

  1.独立洽谈展示位(含洽谈台、洽谈椅,2幅写真展示画面)。

  2.独立产品展示位(含产品展示台、洽谈椅,2幅写真展示画面)。

  3.特装产品展位(已装修、企业将展品放入即可):分为30㎡特装展位和15㎡特装展位两种。

  4.灯箱展示画面。

  (二)为方便工作,重庆团按惯例统一食宿、统一活动。由市外经贸委统一安排交通、食宿和办理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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