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教学体系。加强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和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水平专兼职教师队伍,推进“浙江省人事培训教育高级师资库”建设;探索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积极引进、开发培训软件和学习课件,逐步推行师承制、导师制、学术假制度等;建立“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教材库”,注重教材的先进性、实用性和针对性,不断提高教材建设质量,满足不同专业、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需要。
4.服务体系。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积极搭建多样化、个性化、自主式继续教育服务平台,以互联网为依托,建立网上继续教育超市和信息交互平台,为单位、施教机构和个人提供公平、便捷、优质的公共服务。加强继续教育协会建设,发挥协会公益性、专业性和广泛性的特点,在业内沟通与协调、行业自律与规范、教育培训质量监控与评估、面向企业探索产学研结合的继续教育新路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完善制度,强化继续教育管理。总结推广开展继续教育的成功经验,积级探索继续教育从业人员职业化和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的行业准入机制;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考核管理,严格实行继续教育考核结果与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晋升、职务聘任和职业、从业资格的注册登记挂钩,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应切实做好继续教育登记与验证工作,促进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确保每人每年72学时或12天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建立完善继续教育的统计制度、证书登记制度、质量评估制度、委托合同备案及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实现继续教育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整合资源,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通过深化改革,整合教育培训资源,逐步建立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教育培训网络,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尤其是名牌高校的师资、设施、信息等资源优势,把高校和科研院所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基地及优质师资的主要来源;尝试在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产业、新兴行业培育若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优化基地结构;认真落实江苏、上海、浙江三省市共同签订的“继续教育资源共享合作协议”,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知名高校及高水平施教机构的合作,实现师资、项目等优质教育培训资源的共享;加快网络教育发展,依托已建网站,建立开放式继续教育远程工作平台,开发高质量、配套实用的教育培训课件并定期在网上发布,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提供更加灵活自主、便捷有效的服务,扩大继续教育的覆盖面;加强对施教机构教育培训过程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搞好质量评估,重点扶植若干师资力量雄厚、管理规范、质量保证、社会效益好、信誉高的示范性施教机构,发挥其品牌效应,全面带动施教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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