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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5.加强非公经济组织的人才培训。非公经济是浙江经济的一大特色,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要针对目前我省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普遍存在的年龄偏大、学历偏低、接受继续教育偏少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非公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一要充分调动企业开展自主培训的积极性,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种社会教育资源,加强校企合作,提高培训层次和水平;二要积极发挥民营企业培训基地、各行业培训中心、专业学术团体及培训中介机构的作用,大规模地开展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他们的学历层次、知识素养及业务水平;三要更加重视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积极开展与著名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每年选送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非公经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到高校进行系统培训。以论坛为载体,邀请国内著名学者为我省非公经济发展建言献策。继续开展以工商管理课程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管理者培训,逐步建立经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6.切实抓好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技能培训。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和信息技术的加速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语言沟通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重视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技能培训,强化计算机、外语和办公信息化、自动化等方面的培训考核,力争使全省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电子商务和相关外语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夯实基础,构筑和完善继续教育运行体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涉及面广、要求高、专业性强,必须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运作机制,要从制度建设入手,夯实基础,构筑并完善继续教育法规体系、工作体系、教学体系和服务体系。

  1.法规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健全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考核管理等相关配套制度,制定《继续教育质量评估办法》和《实施继续教育委托合同备案办法》,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地区和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关制度和政策,使继续教育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做好我省继续教育立法的调研和起草工作,争取尽早出台《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2.工作体系。要把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按照省政府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人事部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协助、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具体组织实施及各单位责任到位、相互配合、分工协作、科学管理的继续教育工作体系。加强继续教育从业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提升我省继续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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