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明 (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李年佑 (省交通厅副厅长)
叶振兴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梁定民 (省旅游局巡视员)
周诗铜 (省物价局副局长)
张楼辉 (省国税局稽查局局长)
潘家飞 (省地税局稽查局局长)
设立海南省旅游市场“零负团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省打击旅游市场“四黑”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并承担两个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周公卒(兼);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 琦(兼);办公室副主任:刘善义(兼)、夏文亮(兼)、梁定民(兼)。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整治旅行社“零负团费”组接团的经营模式。
(二)全面整治导游、旅行社之间以“零负团费”方式买团卖团交易行为。
(三)全面整治旅游景区(点)、购物点、餐饮点等以高额回扣、商业贿赂等方式揽客的行为。
四、开展三大专项整治行动
(一)开展整治旅行社低于成本价组接团经营模式的“亮剑”行动。
1.全面检查旅行社与组团社的旅游接待合同,重点检查旅行社有无低于成本价竞争行为,确认组接团价格是否属“零负团费”经营的行为。
2.检查旅行社团队业务档案和财务凭证是否相符,收支是否相符。
3.检查旅行社与导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旅行社是否与导游人员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是否约定了双方权利义务、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事项。
4.检查旅行社是否收取或变相收取导游人员“人头费”、“管理费”、“押金”或其他不合法费用;是否存在导游人员垫付团款或拖欠导游人员劳动报酬的行为。
5.检查旅行社是否按规定使用全省统一旅游行程表,是否安排游客到非星级饭店、A级景点以及其他非旅游目录单位住宿、游览、购物、消费等。
“亮剑”行动由省物价局牵头负责,省旅游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和其他相关部门及旅游行业协会配合实施。
(二)开展整治导游人员、旅游车司机违规操作旅游业务、欺诈游客的“天网”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