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以上方案将视系统出力情况,按照电网实际出力水平,对指标用户做相应的调整并启用相应的方案。
三、确保重要单位用电:
1、确保居民生活照明用电。
2、对于重要单位(机场、火车站、医院、电车、自来水、电信、监狱、党政机关、大专院校等)必须确保,对停电可能造成的爆炸、毒气泄漏等保安用电予以确保。
四、保证措施
1、市政府成立有序用电工作监督检查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检查落实用电单位是否按规定用电。
2、实行负荷预警与信息报告制度。南昌供电公司负责负荷预警的日常工作和信息报告,在发电出力出现缺口时,启动相应等级调度方案,并提前通知相关用电客户,公开在新闻媒体发布消息,出现供电异常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3、建立市经贸委、供电公司、用电客户联系制度,及时通报电网供电能力,相互沟通信息,确保供电调度方案发布后能及时全面的启动。
4、完善技术手段。按照省经贸委下达负荷控制装置安装的要求,7月初投运用电现场管理系统。6月底前完成南昌市重点用电负荷控制装置的安装任务。
5、自7月1日至9月30日实行销售侧季节性电价,季节性电价浮动标准为:尖峰时段上浮80%,高峰时段上浮50%,低谷时段下浮50%。
6、对恶意超用指标的用户,在接到限电通知30 分钟内仍不能压限到位引起拉闸造成的损失和后果自负,并视情节降低其用电指标。
7、对严重违反有序用电规定、警告不改正的,暴力抗拒电力监管的,除停止供电外还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情节恶劣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地调当值调度员应严格执行省调指令,严明调度纪律,变电站值班员坚守岗位,加强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及时调整无功补偿装置,保证开关分合闸正常;各县、区调度也应当严格执行地调指令,若超用造成拉闸而产生的后果由各县、区供电公司负责。
9、提高安全意识,在拉、限负荷频繁的时段,应密切关注全网及各站、各线的潮流变化,防止超稳定极限运行,确保迎峰度夏期间电网的安全。
10、加大节约用电的宣传力度,进行节能知识的教育,做好停电解释工作,以优质服务赢得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的理解和支持。
11、 执行重大事件汇报制度,对因停电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积极应对,尽快恢复送电,减少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12、当值调度员应当依据全网负荷情况的变化灵活掌握将拉闸条次减至最少,停电损失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