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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通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通知
(京建施[2006]311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春季风干物燥,是易产生扬尘的季节,为落实北京市第十二阶段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施工现场要做好防风工作,合理安排施工内容,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时,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2.施工现场围挡必须严密,现场内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土方要集中堆放,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

  3.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建筑材料要密闭存放,在使用过程中要采取防止产生扬尘的措施。

  4.必须使用密闭式车辆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确保车辆不带泥沙出现场。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清运消纳。

  5.现场内的施工垃圾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清运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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