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数据库开展对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复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数据库开展对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复查工作的通知
(京建科教〔2006〕157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向建造师执业资格过渡期间对项目经理的资质管理,进一步完善施工企业人员的动态信息,根据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企业一级项目经理数据库,规范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管理的通知》建市函[200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开展北京市一、二级项目经理数据库整理、资质复查及日常管理规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项目经理数据库
  (一)企业登录北京建设网,打开项目经理数据维护栏,使用申报企业资质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补充修改项目经理个人信息。内容包括:本企业注册名称、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号码、所学专业、在岗情况和一些基本情况等等。企业须保证所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凡填报虚假信息,将记入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录。企业应对项目经理数据库中本企业注册的项目经理已有信息与资质证书内容逐一核对,如有不一致的应按项目经理变更程序进行网上信息变更。
  (二)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汇总单位)负责指导开展此项工作,严格审核上报信息的真实性。企业将修改无误的信息提交(点击)到汇总单位,汇总单位将按照企业提供的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资料进行逐一审核,程序中设置一栏为汇总单位审核意见,直到准确无误后点击上报注册中心。
  3月20日前,主要完成一、二级项目经理数据库的整理。3月25日前各汇总单位完成对一、二级项目经理数据库的审核。4月1日前,注册中心集中核实汇总数据后上报建设部。

  二、项目经理资质复查工作
  (一)复查范围:凡持有北京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一、二级《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及持有变更到我市后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
  (二)复查时间:项目经理资质复查工作时间是2006年3月1日至25日。
  (三)复查材料:
  1、个人需提交: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