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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5]88号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成员名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向巴平措 自治区主席
  副组长:白玛赤林 自治区副主席
  成 员:周春来 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张有年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索朗卓玛 自治区人事厅厅长
       孙凤鸣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王槐生 自治区司法厅厅长
       丁业现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刘万江 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正厅级)
       戴建国 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二、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戴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法制办副主任罗旺次仁、彭高建同志担任。
  三、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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