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北京铁路局负责做好铁路部门和火车乘客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23.北京电力公司负责火灾现场输电线路及电力设施的安全,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电器设备漏电、打火等引发森林火灾。
24.武警森林指挥学校按照《
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北京市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规定,参与我市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5.全市15个区县(包括京煤集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扑救组织协调、人员调配、物资供应等具体工作;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的火场附近居民实施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转移公共财产和居民财物;当地乡镇政府组织熟悉火场地形的人,在通往火灾现场的主要路口布置向导,指引扑火队伍顺利到达火灾现场。做好日常森林火灾预防措施落实工作,包括修建防火公路、开设防火隔离带、兴建瞭望塔、增建视频监测设备等。做好直升飞机灭火基础工作。做好森林防火区域联防基础工作,包括跨省市区县之间,市内区县、乡镇、村之间的日常预防工作,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时的应急联动响应工作。
七、善后处理
(一)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在市应急委领导下,火灾发生地区县政府会同市民政部门,妥善安置灾民,解决灾后重建问题。
(二)火灾评估。
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和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实地勘查,评估森林资源损失。
八、总结上报
一般在森林火灾扑灭后24小时内,汇总所有材料上报。火灾发生地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和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总结火灾扑救工作,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逐级报告。火灾结束一周内应将总结报告报送市应急委。
组织有关专家顾问成立调查小组,对火灾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20天内将评估报告报送市应急委。市应急委应根据以上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九、附则
(一)名词、专业术语、部门规定说明。
1.森林火灾。
森林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中蔓延的林火,是烧毁森林资源,造成经济损失,破坏生态环境,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本预案所称森林火灾,不是灾后实际统计的具体火灾概念。
2.森林火险预警等级预测预报。
森林火险预警等级预测预报是指气象要素对森林火灾发生发展影响程度的预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警示林区活动人员注意森林防火,提示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做好森林火灾防范工作。不是发生实际灾害程度的预报。
3.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
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起草,市政府负责制定,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根据本预案,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制定各自相应的工作预案。
2.预案审查
本预案由市应急办组织审查。
3.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要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4.预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