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适用范围。
发生在本市或威胁本市森林资源安全的森林火灾扑救。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在市应急委领导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组织指挥和扑救本市区域内发生或周边发生威胁本市森林资源安全的森林火灾。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应对全市森林火灾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二)负责指挥本市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具体应对工作,指导、检查区县开展一般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三)分析总结全市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负责本指挥部所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五)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园林绿化局。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相关工作;
(二)组织制订、修订与本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区县和重点有林单位制订、修订各专项应急预案;
(三)负责发布蓝色和黄色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向市应急办提出发布红色和橙色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的建议;
(四)负责本市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五)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六)组织开展本市森林火灾扑救的应急演习、演练;
(七)负责本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市森林火灾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九)负责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工作;
(十)承担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5个区县(含京煤集团)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扑救本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本区县林业局;有关乡镇、街道、自然保护区、林场、重点有林经营单位也要建立森林防火机构,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包括与河北省、天津市的联动响应),根据发生森林火灾严重程度,启动相应行政辖区的指挥扑救系统,实施各级应急扑火预案。
成立市森林防火专家顾问组,建立长期咨询机制,指导全市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实施工作。专家顾问组的职责:一是在启动《北京市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二级和一级响应时,就扑火战略和阶段性扑火战术等为指挥机构提供科学指导与建议;二是在制订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预案、制度和项目建设的过程中提供指导意见;三是及时反映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四是参与各类防火业务培训教材编审等工作。
三、森林火险预警等级预测预报和预警响应
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气象局,根据气象因子变化、森林可燃物的变化以及引发森林火灾的火源发生状态,预测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在森林防火期内,依据有关工作程序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起到宣传和加强防范作用。同时,各级森林防火机构根据森林火险预警等级高低和本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做好预防准备工作。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分为一至四级,其中一级、二级为高火险预警等级。
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
│ 森林火险预警等级 │ 颜色表示 │ 危险程度 │ 易燃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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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红色 │ 极度危险 │ 极易燃烧 │
├───────────┼─────────┼─────────┼─────────┤
│ 二 │ 橙色 │ 高度危险 │ 容易燃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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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黄色 │ 中度危险 │ 较易燃烧 │
├───────────┼─────────┼─────────┼─────────┤
│ 四 │ 蓝色 │ 低度危险 │ 难以燃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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