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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教育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六、加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要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市教委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沈晓明为组长和纪检组长阮显忠、秘书长吴根发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抓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二)要明确责任,增强合力。要在党政领导下,建立纪监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上下配合联动、各方协作开展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级党政组织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充分履行组织协调、政策指导、信息综合、督促检查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结合所负责的业务范围,认真开展调研、检查、评估和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工作的落实。高校附属医院的有关治理工作要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

  (三)要加强监督,狠抓落实。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到位。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要进行及时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处理,保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附件:本市教育系统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工作安排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本市教育系统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工作安排

  根据本市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要求和教育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就本市教育系统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动员教育(6月下旬-7月上旬)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及有关企事业单位都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开展深入调研,在分析问题、明确重点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对工作进度、步骤和措施做出具体安排,并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开展动员部署,明确本部门、本单位自查自纠的工作要求,任务要明确具体,措施要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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