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扩大开放,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1.突出引进战略投资者。积极开发、推介一批重大项目,建立省市结合、省直部门联动的新型项目滚动开发机制;对战略投资者项目实施“一家受理、全程代办”。继续优化投资环境,依法保护外商合法权益。全力办好中国中部贸易投资博览会,抓紧落实港洽周、高交会等签约项目。抓好山区城市防洪亚行贷款、城市垃圾处理日元贷款、天然气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法援贷款等项目的衔接落实。
2.突出优化出口结构。深入开展“科技兴贸”和“品牌兴贸”工作,支持大型成套设备、电力机车等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扩大出口。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加快郴州出口加工区及一批出口基地县建设,争取长沙金霞保税物流中心尽快获得国家批准。做好贸易摩擦应对和产业安全保护工作。积极引进国外高新技术、先进装备和省内短缺资源,支持优势企业跨国经营。
3.突出加强区际合作。全方位参与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做好水运规划,加大沿江产业布局和开发利用工作力度。加强泛珠合作,跟踪落实第二届珠洽会签约项目,切实做好第三届珠洽会湖南参会工作。
(五)培育经济增长中心,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1.支持以长株潭为龙头的“一点一线”地区率先发展。按照“四个一批”的发展思路,促进“一点一线”地区加快发展。依托长株潭现有3个国家级开发区,实施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推动湘潭高新区升格,力争长株潭整体纳入国家老工业基地改造计划。抓紧实施长株潭基础设施一体化10大标志性工程,争取3市通信同费、互通公交、统一治污等专项工作年内取得突破。抓好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湘江生态经济带规划的实施。
2.扎实推进湘西地区开发。加快第一批168个产业项目建设,力争在今、明两年基本投产。继续组织好“企业家湘西行”活动。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计划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2.5亿元,力争40万贫困人口解决温饱或超过低收入线。继续改善贫困县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计划。结合生态建设,加快异地移民。
3.积极培育各具特色的地区经济。在洛湛铁路、潭邵、长常等高速公路沿线,加快布局、实施一批重大产业化和基础设施工程,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带。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经济强县率先发展,培育更多经济强县;抓住与国家开行第四次签约的机遇,加强县城、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