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湘政发[2006]1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湖南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安排工作。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根据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06年我省经济工作,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思想统领全局,牢牢把握中部崛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利机遇,集中力量推进“三化”建设,推进体制创新,推进对外开放,推进增长方式转变,增强经济整体竞争实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努力实现“十一五”良好开局。
各地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完成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各项任务。
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具体计划,由省发改委和有关部门组织下达。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湖南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05年,全省上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年生产总值6473.61亿元,增长11.6%,其中三次产业分别增长5.7%、13.9%和11.8%。
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结合“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2006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经济增长率10%,其中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5%、13%、10%;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12%,其中出口增长12%;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0%;财政总收入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新增城镇就业人员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
2006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