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结构更加优化。形成以二级以上高等级企业为主体,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比例合理的企业结构体系。提高产业集中度,重点培育40家产值超10亿元的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培育10家以上特级总承包企业,扶持一批具有福建特色的“专、精、新、特”专业企业,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
--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建设工程质量普遍提高,每年争创省优以上工程100项、省级以上文明工地50项。施工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逐年下降。
--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以人才资源开发为核心,以提高一线操作人员技能为基础,以企业家、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拓宽人才培养和评价考核渠道。推行执业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提升企业人才队伍素质。
--建筑科技进步和节能降耗水平明显提高。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增长方式,提高机械化施工水平,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完善工程标准体系,大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实施城镇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50%的标准。
三、政策措施
(一)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做大做强总承包企业。大力培育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基础的承包商体系,培育勘察、设计、监理、中介机构等企业组成的工程咨询服务体系,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和专业型企业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建筑业产业结构。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建设项目代建制。鼓励总承包企业向集团化方向发展,延伸产业链,提高规模经营效益。支持企业在突出主业的同时,拓宽专业领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总承包企业可以将增项资质分离出来,成立具有独立法人的专业承包公司。大力发展港口、石化、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矿山、通信等总承包企业,扶持其上等级,提高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2.做专做精专业企业。继续培育具有我省特色的隧道、古建筑、防腐保温等专业企业,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智能化、电子、体育设施、交通设施、园林绿化、环保、节能等新兴专业,支持专业企业向设计、施工、制作、销售一体化发展。
3.大力发展建筑劳务经济。建立一批以“建筑之乡”和劳务输出地为重点的建筑劳务基地,有序转移农村劳动力,提高劳务技能。省直有关部门通过调整支出结构,重点扶持建筑劳务基地建设。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每年对“建筑之乡”县市安排一定免费培训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