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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福建省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主要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更加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反映民意,把纠风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摆在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突出位置,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纠风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要求,是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志,也是促进依法行政的有效措施。要充分认识做好纠风工作有利于政府机关和公共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利于从源头预防腐败,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持之以恒地抓好纠风工作,做到思想不松懈,力度不减弱,措施更有效,成效更明显。

  (二)注重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建促纠,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容易出现不正之风的地区和部门,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推进纠风工作,围绕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国家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不断完善配套措施,提出改进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不断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在规范行为、强化监督、从严刹风整纪的同时,加强综合治理,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上学贵问题,要加大投入,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入学的措施落实到位,杜绝违反规定乱收费问题的发生;对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要加快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区医疗机构建设的试点工作,从医院管理和采购机制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每一项专项治理工作,都要选准突破口,用新思路、新办法来解决问题。要健全制度,构建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各部门各行业要有步骤、分阶段地对近年来制定的有关纠风工作的政策规定进行认真清理、完善,形成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整体配套。要注意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上升到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层次,力求变突击性检查为经常化和规范化管理,以制度来规范行政行为和从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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