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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福建省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以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就医用药安全有效,把不合理的社会医药费用负担降下来为目标,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治理药价虚高为重点,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力度。加强卫生行业医德医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逐步建立对医疗机构的科学管理和考核制度;严格规范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过度诊疗、“开大处方”等问题,积极探索单病种最高限价、使用药品名、实行医疗费用总额控制等办法;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实行科室承包和医疗收费与医务人员奖励挂钩等行为,大力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坚决纠正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改进招标采购方式,研究制定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的办法,鼓励大型制药企业直接参与竞标。继续推进高附加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加强对中标药品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标药品的使用到位。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销售的监管,完善监管办法,规范政府对药品的审批、定价行为。认真清理整顿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严格药品审批审评,严把药品市场准入关。对市场调节价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价格进行必要干预,全面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销售加价行为。减少流通环节,加速推进药品批发环节集中配送和零售环节连锁经营。开展医药卫生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因药品回扣、开单提成妨碍公平竞争、造成恶劣影响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违规违法医疗药品广告的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加强医保定点机构管理。

  (三)企业违法排污等污染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以保障群众饮用水源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畜禽养殖污染、城市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工业园区超标排放和流域水能无序开发等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并利用2-3年时间,督促地方政府和企业对重大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建立较为完善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按照监察部、环保总局制发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坚决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违纪行为,全面促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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