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成地税发[2005]106号)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管理工作的意见
个体税收管理存在着税源零星分散、征管难度大、征收成本高等特点。近年来,全市地税系统通过推行税银一体化、多元化申报等方式,不断提高个体税收的管理水平。但是,随着我市个体工商户数的激增,征管力量薄弱、管理手段落后、税负不公平等矛盾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切实提高个体税收的征管质量,现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
(一)全面推行电话报税或银行储蓄扣税
自2003年起,全市地税系统大力推行个体工商户电话报税和银行储蓄扣税工作。截止2004年底,全市采用此方式申报的个体工商户已近4万户,极大地方便了个体工商户申报纳税。但是,全市仍有10万个体工商户采用传统的方式进行申报。为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市局决定在全市的个体工商户中全面推行电话申报和银行储蓄扣税方式。此项工作将纳入市局今年系统目标进行考核。到2005年底,各单位个体工商户中推行电话报税或银行储蓄扣税的比例不得低于50%。具体工作步骤和要求按照《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积极推进个体工商户电话申报的意见》(成地税发[2003]52号)执行。
(二)完善简并征期、简易申报的试点
新征管法颁布实施以来,部分单位在“双定户”中积极开展了简并征期、简易申报的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各单位应积极稳妥地扩大试点面。选择经营相对稳定、管理相对规范、纳税情况较好的“双定户”推行简并征期、简易申报的申报方式,为个体户的分类管理积累经验。
二、规范个体税收定额评定
在个体税收管理中,定额核定是否公正、公平和公开是确保税负公平的关键。为此,市局今年将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规范定额核定工作。
(一)做好“双定户”的定额公示
各单位应从2005年7月1日起对所有的定额进行公示。此项工作已纳入市局今年系统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