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节能降耗的重点
(一)工业和生活锅炉及系统更新改造。针对在役锅炉单台容量小、设备陈旧老化、运行效率低的问题,采用循环流化床、燃气等高效、低污染工业锅炉替代低效落后锅炉;推广应用粉煤和水煤浆燃烧、辅机系统等节能先进技术;扩大集中配煤、筛选块煤、固硫型煤应用范围。加强对中小锅炉的科学管理,指导现有集中供热有效范围内的企业逐步以集中供热的方式替代工业小锅炉和生活锅炉。
(二)电力生产、输配与热力系统降耗。重点实施降低供电煤耗、厂用电率和电网损耗。发展高效大容量先进火电机组,优化发电企业机炉结构,加强辅机系统改造,推广背压气轮机拖动、等离子点火等节能节电新技术。大、中型火电供电煤耗由“十五”末的340克/千瓦时降到“十一五”末的325克/千瓦时,厂用电率由5%降到4%。鼓励热电企业加快发电机组和链条炉的改造,提高背压机组的应用比例,供电煤耗由“十五”末的445克/千瓦时降到“十一五”末的410克/千瓦时,厂用电率平均下降3个百分点;推广热电企业集中供应压缩空气和分布式热电冷三联供等节电新技术。加快电网发展,优化电源结构,加大中、低压电网改造力度,积极采用先进的输、变、配电技术和设备,逐步淘汰能耗高的老旧设备,降低电网损耗,本省电网网损率由“十五”末的7%下降到“十一五”末的65%。
(三)余热余压利用。在钢铁、建材、石化三大重点用能行业推广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技术。工业窑炉推广余热再利用。鼓励水泥生产企业采用以中低温纯余热回收发电为主的余热利用技术。到“十一五”末,实现水泥中低温余热发电装机容量25万千瓦,年发电18亿千瓦时。鼓励钢铁联合企业采用干法熄焦、高炉炉顶压差发电、连铸连轧、热送热装等新工艺、新技术,利用高炉煤气、转炉煤气回收发电。鼓励石化行业采用余热回收发电技术、热泵余热回收技术、新型催化剂和高效节能设备等,加强各种余热回收利用。
(四)电力拖动系统改造。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型电机,广泛采取高、低压变频调速、功率补偿节能技术、系统改造和机组优化配置等措施,加快淘汰落后低效电机、风机、水泵等高耗能设备。到“十一五”末,完成100万千瓦高压电机及500万千瓦低压电机变频改造,高、低压变频技术推广应用面分别达到55%和75%。
(五)建筑节能。积极推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在建设项目设计和建造、改造过程中,对建筑围护结构采取隔热保温措施,使用节能型用能系统和材料,实现建筑节能。到“十一五”末,全面实施建筑节能65%的标准。努力完成既有高耗能建筑节能改造任务,重点是墙体节能系统、门窗、中央空调系统及配套供用能系统的综合节能改造,提高宾馆、饭店、大型商场、会场、办公楼等公用建筑整体用能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