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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市容园林局西安市城市绿化广场和街头绿地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市容园林局西安市城市绿化广场和街头绿地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6〕8号 2006年1月17日)


  市市容园林局报送的《西安市城市绿化广场和街头绿地建设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城市绿化广场和街头绿地建设实施办法
(市市容园林局 2006年1月10日)

  根据市政府〔2005〕247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及创建国家园林化城市的要求,特制定《西安市城市绿化广场和街头绿地建设实施办法》。
  一、目的意义
  赏心悦目的城市绿化对于提升城市品位十分重要。此次即将启动建设的一批风格迥异的街头小广场、小游园,目的在于让老百姓出门见绿、就近休闲,给广大市民和游客以心旷神怡、蓬勃向上的视觉享受,进一步彰显西安的人文特色。
  二、建设原则
  街头小广场、小游园的建设应主要规划布点在城市中轴线、主干道及二类以上道路两侧,以城6区和3个开发区为主。在规划选址时要本着以拆除过期临建和违章建筑为主,每个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街头小广场、小游园建设资金,市上按建成后实际使用资金的70%予以补助。
  三、责任划分
  (一)市规划局负责向市市容园林局提供城市绿化广场和街头绿地的定点图纸;
  (二)市建委负责绿化广场和街头绿地拆迁费用的审核;
  (三)市市容园林局负责组织、协调城6区及3个开发区实施绿化广场和街头绿地的建设,并负责绿化广场和街头绿地方案的审定、竣工验收及建设资金的审核、拨付;
  (四)城6区及3个开发区负责绿化广场和街头绿地的建设和养护管理。
  (五)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破坏绿化广场和街头绿地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四、建设经费
  (一)城6区绿化广场和街头绿地的建设费用根据审定的决算,市财政拨付70%,各区自筹30%;3个开发区绿化广场和街头绿地的建设费用由各开发区自筹解决;
  (二)为了加快各区绿化广场和街头绿地的建设进度,在各项条件初审合格的条件下可先行拨付30%的工程预付款。
  五、绿化广场和街头绿地建设任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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