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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迎接2006年“一会一活动”做好城市容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3.清理临街店铺宣传促销活动的音响设施,降低主要街区噪音。
  工作要求:城六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治理辖区临街门店宣传促销活动高音喇叭噪音污染,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
  14.清理取缔各种非法占道经营和临街门店出店经营。
  工作要求:城六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长效管理措施,督导各执法中队落实四定方案,加强日常检查管理,保持一、二类主干道无非法占道经营和临街门店出店经营,三类道路无集结性占道经营。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
  15.清理取缔非法劳务市场及占道夜市。
  工作要求:城六区劳动局、城管执法局分别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并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城市道路无非法劳务市场和占道夜市。市劳动保障局、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
  16.主干道两侧主要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标志性构筑物按有关规定实施霓虹灯、彩灯、射灯点亮。
  工作要求:城六区建设局负责协调辖区点亮工程,确保城区主干道两侧主要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标志性构筑物安装霓虹灯、彩灯、射灯等点亮设施,按时间要求实施点亮。市市政委负责监督检查。
  17.清理整治一店多牌和破旧不洁、大小不一、风格不同、用字不规范的门头牌匾。
  工作要求:城六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辖区临街门店牌匾整治工作,做到“一店一牌”,设置位置、高度符合规定,沿街楼体立面除一楼门店外,无非法设置的其他标识。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
  18.拆除、清理重点区域或路段建(构)筑物第五立面乱搭乱建的棚亭和乱堆乱放的杂物。
  工作要求:城六区建设局负责钟楼、火车站、城墙、旅游景点周边和一、二类道路两侧建(构)筑物第五立面无乱搭建的棚亭,做到无随意堆放的杂物,有条件的可实施绿毯覆盖。市建委负责督促检查。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查找问题,制定方案。(3月20日-3月22日)
  城六区和长安、临潼区政府、4个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各自职责,结合“畅、净、宁、亮、新、绿”六大整治任务,查找问题、制定方案、宣传动员、落实责任。借助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宣传工具,充分发挥舆论传播作用,宣传在“一会一活动”期间,开展城市容貌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发动全体市民,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形成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3月23日-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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