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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区县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通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区县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通报
(市政办发〔2006〕41号 2006年3月8日)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考核2005年度区县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通知》(市政办发〔2006〕14号)的要求,市政府责成市环保局对各区县2005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地考核检查,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环保工作进展和主要成绩
  (一)治理大气污染成效显著,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2005年,为了实现省政府要求我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以上的天数不少于265天的目标,我市各区县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治理燃煤烟尘污染,全面建设无煤区和改煤区。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无煤区53.93平方公里,改煤区180平方公里,碑林、新城、雁塔、莲湖、未央、灞桥等区累计拆除无煤区和改煤区内燃煤锅炉4913台;推广型煤、兰炭203余万吨;推广使用节煤固硫添加剂165吨;据测算,每年可减少燃煤100万吨,减少烟尘排放1.6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1万吨。
  二是开展扬尘污染治理。2005年组织全市性控制扬尘污染联合检查10次,暗查、巡查30余次,检查各类施工工地1100余家(次),限期改正200余家,处罚30余家。同时,通过采取每月集中监测,每月公布排名的方法,有效地激励了各区控制扬尘污染的积极性。全市2005年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PM10的年日均值已从2004年的0.142mg/Nm3下降到了0.129mg/Nm3。
  三是加强了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监管,全年共检测机动车67396辆,其中路(抽)检机动车19005辆,汽车尾气达标率为84.3%,年检机动车48391辆,合格率为98.7%。
  四是对绕城高速两侧燃煤设施烟尘污染实施专项整治。绕城高速公路沿线20平方公里,涉及长安、雁塔、新城、灞桥、未央等区域,沿线共有各类燃煤设施416台。经过专项整治,对沿线178台冒黑烟燃煤设施予以拆除改造,基本消除了沿线公路两侧冒黑烟现象。
  五是加大了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当年我市围绕秸秆禁烧工作先后出台了五个文件。结合三夏和三秋工作,10个涉农区县政府分别与乡镇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组成了1500人的秸秆禁烧工作组,进行拉网式巡查,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的综合协调机制,使工作落到了实处。当年,全市夏季秸秆禁烧率达到98%,秋季秸秆禁烧率为99.62%,综合利用率达到88.35%,总体禁烧效果是近年来最好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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