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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通村水泥路(油路)建设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通村水泥路(油路)建设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6〕39号 2006年3月7日)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贯彻《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加快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的公告》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全面加快全市通村水泥路(油路)建设(以下简称通村公路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通村公路建设的意义和目标
  近年来我市公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农村公路发展相对滞后,公路技术标准总体较低,水泥路(油路)严重不足,制约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加快通村公路建设,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既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民脱贫致富的前提,也是抓住国家和省上支持西安交通发展机遇,推进农村公路试点示范的需要。加快通村公路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也是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加强协调,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实施通村公路建设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力争到“十一五”末,实现平原区100%行政村、山区50%行政村通水泥路(油路)。
  二、加快通村公路建设的主要措施
  通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注重环保、确保质量和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和落实相应措施,明确任务,认真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各项问题。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政府在2004年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陈宝根为组长,副市长杨广信、市政府副秘书长庞阿平、市交通局局长任文斌为副组长的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各区县政府要落实相应的组织机构,强化管理,加快通村公路建设步伐。市交通局负责全市通村公路建设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关工作。各区县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通村水泥路建设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
  (二)筹集资金,扶持发展。通村公路点多、线长、面广,投资规模大、任务重。建设资金主要通过政府补助和村民委员会自筹解决。市交通局要按照省交通厅确定的标准,对列入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通村公路给予补助支持。沥青路面,每公里补助10万元,水泥路面每公里补助15万元。先干后补、多干多补,预拨10%启动资金,建成后由区县交通局验收,市交通局核查,报省公路局核准。经验收符合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项目,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各区县政府要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同时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鼓励单位赞助、企业、个人捐资参与通村公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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