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5日前)。
召开“西大街创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动员大会,借助报纸、电台、网络、宣传栏等宣传工具,通过发放“创建示范街知识问答”、举行“文明与我同行”大讨论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创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的重要意义,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西大街沿街单位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共同创建。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5日至3月25日)。
1.自测自评,查找不足。市、区各责任单位对照西大街创建示范街的“八项标准”和相关目标责任进行自测自评,查找不足。
2.制定方案,明确责任。针对查找、分析出的问题,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工作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什么问题突出抓什么”的原则,有重点地开展工作。
3.各司其职,全力推进。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工作任务及工作方案,狠抓落实,逐一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解决一个巩固一个,拓展管理思路,提高工作标准。
(三)检查验收阶段(3月底前)。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各项测评指标达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的标准。莲湖区执法局要积极准备关于西大街创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的申报材料。3月底,市城管执法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西大街创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符合创建标准后,市城管执法局将举行“西大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的命名仪式,并授予荣誉牌。
五、职责分工
创建西大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由莲湖区执法局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责任部门配合执行,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规划部门(市规划局、规划莲湖分局)负责西大街整体建筑容貌的规划和设计方案的审核,并结合西大街仿古特色做好临街商业门店、单位门头牌匾的规划;协调市政、建设等部门做好公共设施设置等项目的规划工作;拆除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做好临街住宅楼破墙、破窗开设经营店铺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人行道路面破损、地砖松动进行整修;按照城市灯光和夜景要求做好检查、维修道路照明设施的工作;协调旅游、民政、建设等部门共同做好规范指示牌、导游图、建筑物名称、门牌字号等城市标志物;对清除人行道露出地面的废弃线杆、水泥墩、钢筋、角铁等障碍物工作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