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施工工地管理措施到位。西大街两侧施工工地围墙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规定,出入口必须做到硬化处理,同时设置轮胎清洗台,悬挂明显的施工标牌和行车、行人安全标志;运输车辆无轮胎带泥上路、沿途抛撒现象;施工工地堆放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实施覆盖处理,杜绝建筑扬尘污染环境;建筑工地噪声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无噪音扰民现象。
(三)城市公共设施设置规范,标识明显。西大街两侧人行道保持平坦、完好、通畅,无路面破损、地砖松动;城市公共设施(如:指示牌、导游图、阅报栏、雕塑、座椅、道路消防栓、公交站牌等)应设置规范,标识明显;各产权单位应加强对各自设施的检查与维护,保持设施外观整洁、完好,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
(四)绿化管护到位,环境整洁优美。城市绿化应坚持栽植和管护并重,沿街树木、绿篱、花坛和草坪保持整洁、美观;道路清扫、保洁采用机械化为主、人工湿式作业为辅的方式,以减少扬尘污染;降雪应及时铲除;临街门店及单位能认真落实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包门前卫生、包门前绿化维护、包门前环境秩序)管理责任制;饮食门店不得直接向外排放油烟、污水污物;商业促销无音响噪音。
(五)广告美化亮化。户外广告设置应当按照西大街总体规划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美化市容,设置规范,应当与西大街整体景观和建筑物的体量、造型、色彩相协调,保持西大街良好的对景效果和通视效果;所有楼顶、立面不得擅自设置广告牌;临街门店牌匾严格实行“一店一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位置、高度应符合规定,色彩格式符合街景要求,不得出现污损;玻璃橱窗禁止乱贴乱挂、乱写乱画,商品或物品摆放要整齐。
(六)道路两侧建设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现象。道路两侧无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及其它妨碍行人通行的情况,无乱搭乱建、非法占道(出店)经营现象;户外宣传(咨询)活动规范有序,无擅自搭台、沿街发放、张贴、悬挂宣传品以及沿街游走从事商业宣传活动的行为。
(七)车辆停放规范有序。道路两侧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处设置合理、规范,场地干净,车辆停放整齐;非机动车保管站做到遮阳伞、护栏、价目牌、桌椅四统一,无挤占盲道现象,确保道路整洁畅通。
(八)执法文明,责任到位。示范街的管理要形成以路定岗、以岗定人、以人定奖惩的管理责任机制,要明晰管理的人员、范围和标准,全面落实执法和管理责任制。执法人员徒步巡查,着装整齐,行为规范,文明礼貌,执法严格,程序合法,无复议诉讼责任过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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