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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执法局、莲湖区政府关于将西大街创建成我市第一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执法局、莲湖区政府关于将西大街创建成我市第一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6〕33号 2006年3月1日)


  市城管执法局、莲湖区政府报送的《关于将西大街创建成我市第一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关于将西大街创建成我市第一条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的实施方案
(市城管执法局 莲湖区人民政府)

市城管执法局 莲湖区人民政府:

  为促进今年全市“创建百条城管执法示范街”活动的健康发展,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拟将具有仿古特色、基础设施完备、商贸设施繁华、示范效应明显的西大街,作为我市第一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进行建设和管理。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
  按照《西安市城市容貌标准》和实施畅净宁亮新工程的目标和要求,将西大街建设成为我市第一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为全市开展“创建百条城管执法示范街”活动提供样板和标准,同时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引路的效应,促进全市“创建百条城管执法示范街”活动的健康发展,提高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供有力的支撑,为实现整个城市的长效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创建城管执法示范街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杨广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张建政和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小六、莲湖区区长丁玉萍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市政管委会、市市容园林局、市公安交管支队、市工商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和莲湖区政府、区执法局组成。创建活动的日常协调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
  三、创建标准
  创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应达到以下八项标准:
  (一)建筑容貌符合设计规划要求。西大街沿街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应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建造,突出西大街仿古特色,讲究建筑艺术,注重美观,其造型、装饰等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街景应按要求实施点亮,路灯亮化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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