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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教育局2006年工作要点》和《宁波市教育局2005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3.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继续推进我市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课程建设,打造一批市级精品学科、专业和课程;启动数字图书馆、产学研网站建设;完善“甬江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完善市级高校督导制度,探索建立高校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度;鼓励高校开展国际教育交流,积极引进优质课程教学资源。

  4.大力加强职业教育。贯彻落实全国职教工作会议和全市科教大会精神,深入开展“牵手百家企业”等活动,扩大“订单”培养规模,全市职业中学与企业联办(协办)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达到60%以上,建立校企人才资源交流共享机制,鼓励专业教师下企业挂职锻炼,聘请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学校专业教师队伍;召开全市职业教育大会。

  5.全面开展教育培训。健全覆盖全市城乡的文化知识学习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网络,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的学习培训需求;大力实施企业职工岗位培训工程,全面实行劳动预备制度和劳动预备教育;扎实推进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培训。

  (二)强化城乡统筹,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6.推进新一轮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按照“高中段学校向县城集中、初中学校向中心镇集中、中心小学向乡(镇)所在地集中,每乡镇努力建好一所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要求,科学调整中小学布局;继续抓好教育资源整合,切实发挥现有教育资源的作用,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召开全市基础教育大会,出台《关于加快宁波基础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落实基础教育重中之重地位,促进全市基础教育快速发展。

  7.扎实推进各类学校建设。加强督查,组织对各县(市)、区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评估,力争到2007年底,完成全市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改造任务;进一步完善高教园区南区的功能,推进宁波诺丁汉大学、商务中心、教师公寓、宁波九中等工程建设;推进宁波工程学院、宁波高等教育师范机构等工程建设;推进奉化市、北仑区“四中心”学校建设;实施三江片基础教育设施规划,推进城区配套学校建设。

  8.积极落实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根据省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以县为主”的原则,认真落实领导责任、目标任务与督查机制,切实抓好 “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和“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建设。对经济欠发达县(市),市里将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补助,对其他县(市)、区将按比例进行奖励。

  (三)强化内涵发展,提升教育质量

  9.着力推进新课程改革。制订国家、省有关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继续深化省级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教研部门的研究和指导作用,科学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研究并建立与学生学业评价相结合的科学的课程评价机制。制发《宁波市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

  10.加大评价激励力度。根据“从起点看变化,从投入看产出”的要求,构建可操作的学校评价方案;定期对学校进行评价,并将此与校长的任期目标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大中考改革的力度,放宽激活招生政策,试行与新课程相适应的考试;注重学校发展的过程评估,进一步加强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

  11.大力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把好教师准入关,试行直属学校新聘教师公开招考制度;提高师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强教研员、名师以及各校学科带头人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的引领、指导、辐射作用。加强协调与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积极采取措施,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

  12.推进学制和教学组织形式改革。做好学制改革和小班化实验的规划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推行学制改革和小班化实验;指导各“五四”学制实验学校开展课程与教材改革;制发《关于推进小班化教学实验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小班化教育的实验研究和指导。

  13.着力创建特色学校。积极鼓励各校从校情出发,充分利用自身独特优势选准突破口,因校制宜创建和发展学校特色,努力打造一校一品;充分利用社会及民间团体的有效资源,引导相关学校建设有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努力为学校搭建平台,扶持有条件的学校做优做强特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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