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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6年宁波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3.开展以“健康人格”为主线的人生导航工程。制发相关文件,重视青春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珍惜、尊重和热爱生命的态度,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学生职业发展意识和人生选择能力的培养,加强中职学生的职业生涯指导。组建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体系,推广班级心理委员制,重点加强高中段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充分运用课程讲座、团体训练、朋辈互助、个别辅导、网上谈心等手段,引导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4.坚持重心下沉,激活主体,重视德育的实践性和体验性,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礼仪素养的全面提高。以第三批学生行为规范示范学校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各类教育活动,重点加强诚信、感恩和文明等方面的教育。组织以“共享感动、共学榜样”为主题的第三届“中小学生身边的榜样”评选及宣传活动。

  5.完善学生社会实践与服务活动的机制。深入推进学生社会实践与服务活动全员化、科目化、规范化建设。落实课程中的实践与研究环节,提高活动的有效性。建立统筹协调、综合发展的运行机制,充分运用好本市大型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东海少年军校等特有资源,积极开展多种类型的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推动社会实践活动的长效发展。要充分利用和挖掘学校、社会的优质教育资源,推进节假日学校资源向学生开放工作的力度。指导学校组织好学生假日活动。

  6.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培养学生安全网络意识,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关注热点。着力建设网上师生、家校对话交流平台,开展学校、班级、社团网上活动,推进数字化德育,发挥网络育人功能。

  二、以评价为导向,引导学校德育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7.认真做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的自查自评及整改工作,迎接中央及省有关部门的专项督查。

  8.继续探索科学的、操作性强的德育评价体系,切实将德育工作纳入学校全面工作评价中,引导学校将德育内容有机融入学生的学习生活、升学考试、学业评价之中。重视学生在社会实践、社会服务中的记载、评价工作,认真做好课改实验区2006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实践与服务”、“综合评语”的评价工作。

  9.开展“第二届德育成果奖”、“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等项目的评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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