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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严格环境预审制度和评价制度,特别要加强开发项目集中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的环保规划制定实施与污染防治。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抓紧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冶金、有色、电力、化工、造纸等重污染行业的企业进行改造。新、扩建电厂应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设施。按照国家发布的淘汰落后和制止重复建设目录,采用更加严格的技术和环保标准,限制或禁止落后产品和设备进入我区市场。继续关闭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厂、小矿。努力使全区人民能够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活。2010年,全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5%,工业废气消烟除尘率达到100%。主要湖泊水质达到景观水体功能的要求,黄河宁夏段国控、省控断面提高一个等级,达到地面水质3类—4类标准。银川市城市空气质量≥Ⅱ级达到300天以上,石嘴山市大气质量在全国113个重点监控城市中达到中等水平。
  专栏9 环境治理重点工程
  ▲黄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对全区5个市的造纸、食品、化工、制药等重点污染行业的水污染进行综合治理,以及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对大坝电厂、石嘴山二电厂、大武口电厂等现有运行电厂进行脱硫改造,实现达标排放。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建设19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包括卫生填埋场和清运系统,设计处理总规模为4015吨/日。
  ▲城镇污水处理:沿黄河所有县城均建成污水处理厂,并逐步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改造、扩建、新建城市排水管网853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万吨/日。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对石嘴山市、灵武矿区48.8平方公里范围的采煤沉陷区住宅、学校、医院、供水、道路等基础设施,采取新建搬迁、拆迁补偿、加固维修等相结合,进行综合治理。新建住宅面积93万平米,医院、学校等10万平米,加固维修住宅24万平米,安置受益居民21000户。
  ▲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建设宁夏危险物、放射性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及四市(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实现危险废物、放射性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第二十七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进一步制定落实对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调动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积极性。新建和在建的工业园区要按照循环经济的模式进行布局。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尤其加快矸石、粉煤灰、瓦斯、各种矿渣、废纸等综合利用。继续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扶持力度,力争在以太西煤为原料的活性炭环保材料、矿热炉除尘设备、真空锅炉、烟气监测和治理成套设备等领域,培育起一批骨干企业。到2010年,基本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机制和框架。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6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45%提高到60%,逐步提高中水利用率。企业利用矸石、余热等建设的综合利用电厂装机达到150,万千瓦,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材料比重达到50%,散装水泥供应率达到20%。
  专栏10 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程
  ▲重点行业:建设宁夏金昱元化工有限公司、宁夏西部聚氯乙烯公司、宁夏大荣化工有限公司、宁夏美利纸业有限公司等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产业园区:建设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嘴山河滨工业园区等若干个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

第二十八节 大力节约能源


  加大节能力度,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严格高耗能行业准入政策,下决心淘汰落后技术和设备,关闭一批耗能高、污染重、效益差的小炼油、小煤窑、小水泥、小铁合金、小电石炉、小焦炉等,实现结构节能;开发和推广应用先进高效的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综合利用技术、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实现技术节能;实施严厉的节能法规和产业政策,落实节能责任制,对区级年耗能 10000吨和地市级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依法加强监管,实现管理节能。重点抓好石化、冶金、建材、煤炭、电力等行业的节能工作,到2010年,全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由2005年的4.25吨标准煤下降到3.6吨标准煤,形成年节能能力2000万吨标准煤。
  专栏11 节能重点工程
  ▲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通过实施以燃用优质煤、筛选块煤、固硫型煤和采用循环流化床、粉煤燃烧等先进技术改造或替代现有中小燃煤锅炉(窑炉)。
  ▲区域热电联产工程:在银川建设30万千瓦等级高效环保热电联产机组;在石嘴山建设以热力为主的背压机组;在固原发展集中供热;在城镇和工业园区建设热电煤气三联供;实施灵武矸石热电厂、西夏热电厂、西部氯碱、大荣实业、美洁纸业、沙湖纸业、万盛生物等热电联产项目。
  ▲余热余压利用工程:在电石、铁合金、焦炭、钢铁等企业实施煤气发电、干法熄焦、高炉炉顶压差发电改造以及转炉煤气回收利用;在日产1500吨以上水泥生产线建设中低温余热发电装置。
  ▲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在电力、石化、冶金、建材和交通运输行业实施以洁净煤、石油焦、天然气替代燃料油(轻油);实施清洁汽车行动计划,发展混合动力汽车,加快醇类燃料推广和煤炭液化工程实施进度。
  ▲电机系统节能工程:重点推广高效节能电动机、稀土永磁电动机;在煤炭、电力、有色、石化等行业实施高效节能风机、水泵、压缩机系统优化改造,推广变频调速、自动化系统控制技术。对美利纸业、多维药业、大坝电厂等企业进行节能增容改造。
  ▲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在冶金、石化、建材、造纸、生物工程等重点耗能行业推行能量系统优化。实施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工业园区、望远工业园区、美利工业园区、三喜精细化工工业基地等的能源系统优化配套改造项目。
  ▲建筑节能工程: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组织实施石嘴山市年产5亿块标砖新型节能建材产品项目、昌鑫建材公司等节能保温制品项目。对现有宾馆、饭店进行综合节能改造。
  ▲绿色照明工程:重点组织实施一批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体育场馆的高效节电照明系统改造,在广大城乡居民中推广稀土三基色荧光灯、半导体照明等节能照明产品。
  ▲政府机构节能工程:重点是政府机构建筑物及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在全区组织实施一批政府机关节能改造工程。
  ▲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强化自治区级和主要耗能行业节能监测,更新监测设备、加强人员培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服务新机制。

第二十九节 努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将水资源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制定全面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综合规划,统筹安排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以及城乡、工农业等用水。以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城市节水为重点,加大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力度,广泛推广先进节水灌溉技术,压缩高耗水、低效益的作物种植,逐步推行农业“终端水价制”,城市用水“阶梯式水价制”。统筹地表地下水调配,控制地下水过度开采。严格取水许可和水权转让制度。积极建设雨洪水和污水资源利用工程,推广节水器具和设备。新建、扩建电厂应建大型空冷机组,化工等高耗水新建项目采用节水工艺。到2010年初步建成节水型灌区和节水型社会的框架,实现节水6.9亿立方米,全区生活、生态、工业、农业耗水比例由2:7:3:88调整为 3.5:11:9:76.5。灌区农业亩均灌溉定额由 509立方米下降到455立方米,单方水粮食生产量由0.6公斤提高到1公斤。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350立方米降到256立方米。根据南水北调东中线通水后的形势,2010年后,在继续节水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增加我区的黄河用水量,扩大水源,以满足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需求。

第三十节 加强矿产资源勘探和保护


  加大地质勘探投入力度,重点进行宁东地区煤炭资源勘探,以及冶镁白云岩、化工灰岩等资源勘探,继续开展灵盐台地、银川盆地、卫宁盆地、六盘山盆地油气资源勘探以及部分缺水地区水资源查找,提高经济发展的资源保障程度。加强城市地质工作,为促进城镇尤其是沿黄城市群发展服务。依法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深化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的准入制度,实行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开发。依靠科技进步、管理和激励、约束政策,争取煤炭采区回采率提高到80%,对太西煤实行保护和限量开采,开采总量控制在500万吨/年以内。到2010年基本完成宁夏煤田灭火任务。

第三十一节 完善防灾减灾体系


  重点对干旱防治、防洪体系、重点水土流失区、地下水超采区、生态脆弱区、矿区地面塌陷区以及地质灾害频发区进行综合治理。对水利、气象、地震、地质、农牧、林业、环保等部门监测网络资源进行整合,建设区级灾害信息中心,建立和完善区、市、县三级防灾减灾指挥中心与紧急救援系统。建立无缝隙预测预报体系和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系统,进一步提高天气预报预测水平。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积极开发空中水资源。密切关注和重视全球气候变暖对我区的影响,并在农业、水利、环保、技术进步等方面采取积极应对措施,促进可持续发展。继续加强城市及重点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和地震紧急救援体系。

第八章 大力发展科技教育

第三十二节 加快科技创新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深度实施“科教兴宁”战略。坚持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相结合,以引进技术再创新和优势产业、技术领域的集成创新为重点,实施自主创新工程。紧紧围绕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中的共性和关键问题组织科技攻关,力争在若干领域取得重点突破,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把提高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人民福利水平的中心环节。完善科技规划,创新政策环境,加大投入力度,激发创新活力。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深化科研院所改革,完善非营利性科研院所运行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加强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联合攻关。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中介服务为纽带、科研院所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具有我区特色的技术创新体系。在工业领域的能源化工、新材料、特色农产品加工、机械装备制造,农业领域的枸杞、清真牛羊肉、奶产业、马铃薯,社会发展领域的人口与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城市化发展,以及县域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开展重大科技攻关与示范,推进产学研相结合,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充分发挥规模以上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作为技术创新和知识创新的主体和领军作用。继续搞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强化对农民的科技服务。整合科技资源,加强科研基础设施。加强科学普及,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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