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步发展。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提高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供应比例,严格控制大户型高档商品房建设。积极发展房地产二级市场,推进存量房流转。努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房地产市场体系和运行机制。按照“严格控制增量,力求占补平衡,调控盘活存量,确保重点建设”的要求,调控好土地一级市场。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调控土地供应总量、供应结构和供应区域。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第二十节 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
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方针,鼓励多渠道投资,加快社区医疗站、托儿所、幼儿园,托老所、老年公寓、老年康复站、老年活动站、残疾人活动站、法律救助中心、文化体育中心、家政服务中心等社会服务机构建设,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并促进就业,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有利条件。
第六章 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
第二十一节 进一步推进城镇化
在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农村人口城市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城市化水平。继续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加快“沿黄城市群”的建设与发展,到2010年,城镇人口达到300万人左右,县城平均人口规模达到5万人以上,县城以下重点中心镇平均人口规模达到1万人左右。全区形成以银川市一个特大城市为中心,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四个中等城市为骨干,十几个县城(市)和二十几个重点中心镇为基础,规模结构合理、功能定位互补、空间布局科学、整体协调的城镇体系。建立健全与城镇化健康发展相适应的财税、征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制度,完善户籍和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继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城市和主要县城建成比较完备的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和污染处理、防灾减灾等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改造老化漏损供水管网,基本适应工业化、信息化时代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求。沿黄河所有的县城均建成污水处理厂,并逐步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扩大再生水使用范围。全部县级以上城市均建成垃圾处理厂。到2010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70%。加快集中供热设施建设,提高民用天然气入户率。5年新增供热面积1500万平方米,城市民用天然气用户达到38万户。
第二十二节 重点城市发展
银川市:围绕建成我国西北地区具有现代都市品质、具有较强竞争力和重要辐射带动作用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目标,突出“塞上湖城、回族之乡和西夏古都”城市文化特色,空间格局向“轴向结构、多中心组团式”转变。2010年城市核心集聚区(市区)人口达到100万人左右,成为西北地区最适宜创业和生活居住的中心城市之一。重点发展能源化工、特色旅游、绿色清真农产品加工、商贸流通、高新技术等产业。
石嘴山市:以建设西部独具特色的山水园林新型工业化城市为目标,构筑大武口、惠农、平罗经济圈,拉近空间距离。2010年市区人口达到38万人。加强环境污染治理,采用先进技术加强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力度,下决心关闭和淘汰一批能耗高、污染严重、效益低下的企业。改造提升煤炭、钢铁及压延、机械制造等传统产业,培植新材料、电子元器件等新兴产业。
吴忠市:以建成具有“塞上江南”和回族风貌的新型滨河生态城市为目标,按照城区北扩西移、相向发展的规划思路,积极推进吴忠市区与青铜峡市区的一体化,形成“一城三区”新格局。加快新区建设,2010年市区(一城三区)人口达到36万人。建设太阳山工业园区和青铜峡新材料产业基地。大力发展商贸流通等产业。
中卫市:按照建设生态旅游文化城市要求,改造提升老城区,开发建设新城区。2010年市区人口达到20万人,达到中等城市规模。做大做强旅游业,带动交通运输、商贸、餐饮等服务业发展。继续培育壮大林纸、枸杞加工等优势产业。增强与中宁县和海原县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联系密切度。
固原市;突出“山城风貌、文化古城、回乡民俗、生态园林”四大特色,以建设特色突出、功能完备和具有较强聚集辐射带动作用的宁南中心城市为目标,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2010年市区人口达到23万人。大力开发六盘山旅游资源,积极发展草畜、马铃薯加工等地方特色经济,扩大劳务输出和生态移民。
第二十三节 加大南部山区扶贫开发力度
坚持开发式扶贫,以实施“整村推进”工程为切入点,集中扶持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668元的 396个绝对贫困村和收入低于924元的630个贫困村。结合国家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的实施,抓紧建立和培育后续产业,积极发展具有地区特色的草畜、马铃薯、药材、小杂粮、西甜瓜等优势产业和劳务输出,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继续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文教卫生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部分环境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实施易地搬迁脱贫。继续扶持现有吊庄移民和生态移民基地巩固发展,实现移民吊庄与当地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2010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000元以上,正常年景返贫率控制在 5%以下。
第二十四节 实施差别化的区域调控政策
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发展水平和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条件和发展潜力等因素为依据,对宁夏全区进行空间功能区划,因地制宜提出不同区域的发展目标、速度、建设项目等要求。
优化开发区域:主要是石嘴山、银川、吴忠市的部分开发较早、已有一定开发密度的区域,要在集聚产业的同时吸引较多人口,中心区(市区)要严格限制低水平的盲目开发和占地耗水多、耗能高、污染大的产业发展,保留较多的绿色空间。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实行更加严格的排污标准、耗水标准。
重点开发区域:主要是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经批准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好、具备在一定程度上集聚经济和人口的区域。通过帮助这一地区尽快改善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实行重点开发、综合开发,引导产业集聚和吸引一定数量人口。适当扩大重点开发区域土地供给,满足工业发展、城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
限制开发区域:主要是中部干旱带、南部山区中的退耕还林还草地区、草原“三化”地区、重要水源保护地区等。应通过对其开发建设活动进行必要的引导和调控,实行适度有限开发,因地制宜发展本地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地方特色经济。通过农村人口城市化和较大规模劳务输出,促进人口自愿有序转移,减轻对资源、环境的过大压力,保护和改善当地生态环境,为保障西北和国家的生态安全发挥应有作用。
禁止开发区域:主要是六盘山、贺兰山、罗山、白芨滩、云雾山等自然保护区。通过法律法规实施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自然保护区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活动,除从事生态保护建设、旅游服务的人口外,逐步引导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的人口实现有序转移。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控制用地功能转变。
专栏7 禁止开发区域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6个(贺兰山、六盘山、灵武白芨滩、罗山、中卫沙坡头、哈巴湖),面积 50.5万公顷。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共1个(西夏王陵),面积8600公顷。
▲国家森林公园:共3个(贺兰山、六盘山、火石寨),面积2.7万公顷。
▲国家地质公园:共1个(火石寨),面积 9800公顷。
▲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共6个(沙湖、青铜峡库区湿地、云雾山、党家岔(地震)湿地、中宁石峡沟泥盆系剖面、海原南华山),面积5.8万公顷。
第七章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转变观念,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把加快发展的良好愿望建立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从总体上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施更加严格的资源环境政策,实行资源的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开发。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预防为主,综合利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二十五节 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
继续实施好退耕还林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退牧还草、小流域治理、城市大环境绿化等重点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及黄河湿地保护,建设大六盘生态经济圈。将生态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基本农田建设、扶贫开发、生态移民等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经济、法律和行政措施,加强林业管护,努力巩固生态建设成果,防止出现反复。5年新增造林面积66.7万公顷,围栏改良草场66.7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万公顷,累计治理沙质荒漠化土地面积60万公顷,累计治理度达到40%,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其中新区达到30%以上。
专栏8 生态保护重点工程
▲天然林保护工程:对全区38.5万公顷天然林和其他森林实行全面有效管护,完成封山育林 4万公顷,飞播造林1.7万公顷。
▲退耕还林工程:进行荒山造林和对天然林实行以封代造,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大力培植后续产业,巩固建设成果。
▲退牧还草工程:在中部干旱带新增草原围栏面积96万公顷,补播改良天然草场44.3万公顷。
▲防护林体系:进一步完善引黄灌区农田防护林网,建成扬黄灌区、山区库井灌区农田防护林带,新增人工造林面积10万公顷,封山育林1.7万公顷。
▲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4处、地方级湿地自然保护区6处、湿地保护与恢复示范区6处、湿地公园13处。
▲自然保护区建设:新建固原云雾山、海原南华山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灵武恐龙古生物化石、银川阅海、鸣翠湖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
▲水土保持工程: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5000平方公里,实施生态自我修复3000平方公里。
第二十六节 加大污染治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