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职校长提高培训。培训对象为已取得任职资格证书的在职中小学校长。培训要侧重提升校长的教育理念,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科学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培训内容以切合区域特点的主题培训为主,做到专题学习与当前教育热点问题研讨相结合,集中培训与校长自主学习相结合。
3.骨干校长高级研修。培训对象为各县(市)、区选拔推荐的,富有办学经验并具有一定理论素养和较高研究能力,办学成效显著的优秀校长,旨在为我市名校长队伍建设奠定扎实的基础和造就一批教育改革的带头人。培训要立足于帮助校长理清办学思路,总结办学特色,发展学校个性,尽快完成从合格型校长向专家型、学者型、创新型、管理型校长的转变。到2010年,要完成150名市级骨干校长的培训培养工作。
4.名校长高级研修。培训对象为市政府命名的名校长。根据《宁波市名校长管理暂行规定》,培训内容以先进教育理念和前沿管理理论为主,进一步拓宽教育视野,使他们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形成富有个性化和引领性的办学思路,充分发挥对其他学校校长的示范、辐射作用,逐步成为我市著名、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教育管理专家。
5.校长专题研修。培训对象为未参加骨干校长或名校长培训的各级各类示范性学校校长。培训内容侧重介绍教育管理前沿理论、同类学校发展信息,总结办学经验、理清办学思路,使之较好地带领所在学校真正成为本区域的示范学校,为特色学校的创建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提供较为成熟的可借鉴的经验。
6.中青年干部培训。培训对象为政治素养好、业务水平高且又有一定组织管理潜能的中青年教学和管理骨干。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参照任职资格培训的要求进行。培训合格后发给《中青年干部培训结业证书》,作为任职使用和持证上岗的依据。待上岗后换发《校长任职资格证书》。
(三)培训模式
围绕培训目的,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创新,积极构建我市立体化、系统化、科学化,具有时代性和发展性的校长培训模式体系。
1.以着重提高校长理论素养和学术研究能力为重点的“学术性”模式
(1)系统学习教育管理基本理论的“应知应会”培训。该形式主要适用新任校长的“应知应会”培训。采取分散自学和短期集中辅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育现场考察相结合的形式。使新任校长尽快熟悉教育教学理论,了解学校管理的常规和规律,缩短他们的岗位适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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