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抓不懈,注重实效,巩固治理整顿成果
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投资规模扩张的“反弹”。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防止一哄而起,盲目集中上项目,突击批地占地;贯彻“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保证省和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清理开发区和纠正违法违规占地的工作要一抓到底,不走过场。
(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抓好集中整治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目标,对全市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进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抓好集中整治,有针对性地解决土地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落实中央继续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的部署和要求,以扫清经济发展障碍、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为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促进土地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三)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促进土地市场规范发展
紧密结合我市土地市场实际,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深化改革,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努力探索促进土地市场规范发展的治本之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及时总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市场建设的实践经验,制定和完善土地管理各项政策制度,建立健全土地市场运行机制,用制度规范管理行为,防范扰乱土地市场秩序问题的发生。
(四)主动积极,规范操作,抓紧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在严格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严格执法、区别对待”的原则,明确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界限和办法,做到适用法律准确,政策掌握适度,既有利于历史积案的消化和问题的解决,又与现行法律政策相衔接,防止罚款了事、补办手续了事。
(五)转变职能,理顺体制,提高土地市场管理能力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对土地市场的管理重点,放在严格市场准入条件、明确交易规则、提供市场服务、强化市场调控和违法行为查处等方面上来。全面落实中央改革国土资源管理体制的决定,理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领导干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土地市场运行的监测分析和预警系统,准确把握土地市场运行态势,及时提出调控措施。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队伍素质,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努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土地管理水平。
(六)强化执法监察,严肃执法,把土地市场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大力推进执法监察体制改革,强化执法监察工作。着重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滥用行政权力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加强对土地征(转)用、供地审批、招拍挂制度执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察工作。同时,加大对各类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迅速、准确、从严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坚决制止乱批、乱占、滥用土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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