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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我省开展反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发放欺诈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我省开展反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发放欺诈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维护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健全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减轻失业保险金支付压力,打击虚报冒领失业保险金行为,决定今年在全省组织开展反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发放欺诈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研究执行。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

  反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发放欺诈工作的目标是:维护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强化失业保险基础管理,加强完善失业保险金支付发放环节监管,打击和防范虚报冒领失业保险金的欺诈行为,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再就业功能。

  工作原则是: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思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二、工作重点及任务

  各地要以通过反欺诈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为重点,以开展反欺诈为切入点,规范失业保险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从参保单位申报缴费、缴费基数核定、缴费台账及个人缴费记录、失业人员台账、待遇审核、财务管理等工作环节入手,通过反欺诈促进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做实失业保险基础工作,提高基础管理水平,规范完善失业保险金支付发放工作,防范和筛查处理冒领失业保险金的行为。具体需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失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就业状况、基本生活状况、尤其是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基本状况,查清失业人员的去向。

  (二)结合全省开展的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对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进行全面清理。查清原始缴费记录是否全部在案,缴费记录与实际缴费情况是否一致。

  (三)认真开展就业登记,掌握企业用工变化,摸清企业吸纳失业人员的情况。重点掌握用人单位新增人员中,是否存在原失业人员领取工资的同时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

  (四)完善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按规定填制职工失业保险待遇审批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领资格审核认定,并在社区进行公示,提高审核认定的准确性,避免失业保险金的错发、漏发。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一)工作方法
  本次反欺诈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实施,上级抽查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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