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要把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件大事来抓,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县(市)区、乡(镇)都要成立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深入到乡村指导林改工作。
(二)搞好服务
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要按照“市政府动员,县政府直接领导,乡(镇)政府组织,村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运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稳定和加强林业队伍建设,将林业工作站等林业基层单位的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其工作正常运转。林业部门要积极当好参谋,主动为改革提供优质服务,精心组织开展工作。
(三)强化管理
要针对林权制度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探索林政资源管理的新办法,要把维护森林资源安全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切实加强林木、林地管理,严厉打击借改革之机乱砍滥伐、乱占滥征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四)确保稳定
要妥善解决林改中出现的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改革一线,了解改革实情,掌握改革动态,及时采取措施,化解改革中的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在改革中发生重大案件、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密切配合
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重要的涉农工作。各级发展改革、司法、财政、农业、国土资源、民政、税务、金融、保险、新闻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财政部门要为改革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新闻宣传部门要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鞍山市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谷春立 市长
副组长:李伟家 副市长
秦国夫 市长助理
单德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张天影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孙宝涌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杨 凯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胡继民 市民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