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铁东、铁西、立山、千山四个城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按照“面向经济、面向社会、面向公众”的原则,将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事项及便民事项全部集中到区中心统一办理。
对业务量较少的单位,各县(市)、区中心可以设立合署办公业务窗口,由合署窗口负责咨询解答、受理办理事项。千山区涉及农业、土地、水利等行政许可事项一并纳入到中心办理。
(四)市工商、国税、地税、质量技术监督等中、省直部门参照各自进入市中心的事项,指导、监督所属分局将有关行政审批、便民事项一并进驻县(市)、区中心办理。
三、运行模式
(一)简化办事环节,实行“一口受理”,增强窗口办事功能
按照“进中心审批,在中心办结”的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的有关部门要对设在县(市)、区中心的窗口充分授权,使许可项目在县(市)、区中心内办结;对需现场踏勘、论证的,县(市)、区中心窗口受理后,由许可机关内部自行协调办理。
进驻中心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单位要依据《
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和“一个窗口对外”的原则,将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到一个部门受理,并成建制进入中心,实行“一条龙”服务。
(二)集中统一收费,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的透明度
对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实行“一个窗口收费”,即办事人持收费单位出具的缴款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窗口缴费。
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办理依据、办事程序、承诺期限、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书格式文本、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以发布公告、张贴告示板等形式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行“并联审批”,提高办事效率
按照“一家受理,联合审查,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对依法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许可机关分别实施行政许可的,实行“并联审批”,由同级政府确定一个主办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县(市)、区中心具有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办理重大项目的职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