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加强执法协调,坚决取缔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对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要予以严厉查处,严惩组织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组织网络。扩大社会宣传面,曝光典型案例,揭露非法传销犯罪性质和欺诈本质。
(四)积极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现打击商业欺诈与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企业行为和行政权力,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势头。
四、统筹抓好其他各项重点整治
(一)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地区和重点季节,依法加强市场主体清查,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县(市)区、乡镇、村农资集散地的整治,严肃查处制假售假、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坑农害农行为。逐步健全农资生产、流通质量监测制度和执法抽查制度,实施质量动态监测,依法公开通报检测结果和处理意见。积极探索农资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经营方式,促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二)组织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开展打击制售假药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强化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监管,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督检查和疫苗质量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管网、供应网保障机制和长效机制,规范医疗机构用药,完善规范GMP、GSP认证,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
(三)继续抓好土地、文化、房地产、建筑、建材、汽车及配件等重点市场秩序整治,整治价格秩序和矿产资源开采秩序。
(四)严厉打击伪造、倒卖、违规使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有效堵塞税收漏洞,不断推进依法治税。
(五)保持卷烟打假高压态势。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建立防反弹的长效机制,巩固重点地区卷烟打假成果,严防卷烟制假活动死灰复燃。深入整治卷烟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大户,破除非法经营网络,实现卷烟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五、完善信用分类监管,推动“诚信济南”建设迈出新步伐
(一)推进完善信用分类监管。进一步完善重点监管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探索推进重点监管部门信用信息的适度公开,在一定范围内实现整合和共享。
(二)抓好诚信宣传教育。配合打击商业欺诈行为,继续开展各种内容和形式的诚信实践活动,强化舆论宣传,普及信用知识,增强信用意识,推动企业建立信用自律和风险防范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三)加快信用信息网建设,加强与省及有关市的协作,尽快实现与半岛城市群信用信息网的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