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整改落实。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剖析原因。要明确整改重点,抓住管理、购销等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扎扎实实进行治理,并要严格落实整改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不断巩固成效,建章立制,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3、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单位要自觉接受主管主办单位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市新闻出版局将适时开展重点抽查,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检查自查自纠是否落实。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将会同主管主办单位及时加以督导。每一阶段的进展情况,各单位在上报主管、主办单位的同时,抄报市新闻出版局。
(三)严肃查办案件,坚决遏制商业贿赂的蔓延
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肃查办新闻出版领域商业贿赂案件。
1、加强信访工作,组织力量排查,拓宽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渠道。对在自查自纠、检查抽查、群众举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充分利用信访部门等其他信访资源,建立举报投诉信息网络,畅通和拓宽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渠道。
2、严格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处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干预和插手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对发现的案件,要坚决依纪依法处理。
3、坚持总体部署、分工协作、联合执法,形成行政、纪检部门协同办案的联查协办工作机制。完善与检察、监察、司法部门协调机制,努力形成治理商业贿赂案件的合力。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1、推进新闻出版职业道德建设。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三项教育”学习活动结合起来,提高自律意识,建立行业规范,总结和推广“承诺制”等有助于平等竞争、公平交易、具有公共约束力的行业交易规则,自觉做到公平、诚信、守法、敬业、廉洁,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积极营造“依法经营、违法必究、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氛围和环境。
2、加强对市场活动的有效监管。加强对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管理、财务等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积极开展执法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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