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动规划设计、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把健全技术创新机制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要把企业技术进步状况和技术创新能力、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水平、技术装备国产化率、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含量等,作为企业资质管理的重要指标,纳入企业资质审查、工程招投标和优质工程评定工作中,形成鼓励和促进新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的机制。争取用5至8年时间,基本建成特色突出、功能完善、运转协调、充满活力的建设行业创新体系,使我市建设行业科技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3大力发展、扶持科技型企业和中介机构。树立“大科技”观念,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优势,结合我市建设行业实际需求,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广泛参与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合作模式,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应用,形成资源共享、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鼓励科研院所和设计单位在改制为科技企业后,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技术协作机制。
要加强对建设行业技术评估、技术经纪、信息咨询服务等中介机构的引导与管理,探索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化机制。要鼓励科技中介机构大力争取市财政部门安排用于支持孵化器建设和新技术推广等的专项资金。
三、加大高新技术开发应用力度,提升建设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4注重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的嫁接,推进建设行业信息化进程。建设行业要注重现代信息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应用和创新,加大信息基础设施的投入,积极开发和推行信息化管理手段,在“数字青岛”的总体框架下,积极开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的数字化系统总体设计与关键技术的创新研究,制定建设行业数据标准规范和采集更新规范。要加强基础地理信息建设,制定完善数据库投资、建设、使用、管理政策,以及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信息保密政策,保护知识产权,实现建设行业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支持,也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权威的信息服务。
5加速技术改造,提高建筑工业化水平。要积极引进和推广适合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先进适用技术,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研究开发适应我市地域特点的功能优、成本低、效率高的工业化建筑体系和成套技术;要不断完善工程建设地方性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体系,推广应用现代化的生产组织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建筑业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实力。要重点抓好建设部定期确定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全面提升建筑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和劳动生产率。